红河驾驶证审验办理指南
从2012年5.1国际劳动节开始,各类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A1,A2,B1,B2)等驾驶证人或校车工作人员的驾驶证年审由原来的两年一审,改为一年一审。具体情况小编整理的驾驶证审验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1)年龄、身体条件符合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一条规定;
(2)不具有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限制申请情形;
(3)按照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六十一条规定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规定的证明、凭证;身份证明应当符合第八十七条规定;
(4)符合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公交管[2012]332号)第二十七、二十八条规定。
办理依据
(1)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一、十二、六十、六十一、八十七条;
(2)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公交管[2012]332号)第二十七、二十八条。
提交资料
(1)《机动车驾驶证》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驾驶证期满换证、转入换证、校车驾驶人审验时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证明(《机动车驾人身体条件证明》);
(4)大型客车(A1)、牵引车(A2)、城市公交车(A3)、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记分审验或其他车型在死亡交通事故中负同等以上责任的提交《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情况申报表》;
(5)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接受教育凭证》。
办理流程
1、持全部所需提交资料,根据所申请准驾车型到相应的办理机构驾驶证业务受理岗办理;
2、受理岗受理并在驾驶证副页签注审验记录。
办理机构
1、准驾车型含大型客车(A1)、牵引车(A2)、城市公交车(A3)、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小型汽车(C1)、小型自动挡汽车(C2)驾驶证的到红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含分所)办理或或各市县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办理。
2、其他准驾车型:低速载货汽车(C3)、三轮汽车(C4)、三轮摩托车(D)、二轮摩托车(E)、轻便摩托车(F)驾驶证的到驾驶证核发地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办理。
3、校车驾驶证到从业地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办理。
领表地点
红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或各市、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分所;或在互联网上(网址:www. jj.hhgov.cn)用A4纸下载。
体检医院
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
办结时限
符合规定的,一个工作日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