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户口迁出办理指南

  红河户口迁出办理有什么条件?红河户口迁出办理需要哪些材料?红河户口迁出在哪里办理?红河本地宝为你解答。

办理条件

1、夫妻投靠;

2、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3、未成年人投靠父母;

4、收养;

5、干部、职工调动、录用;

6、家属随军;

7、投资兴业;

8、购房;

9、人才引进;

10、大中专学生录取;

11、毕业(肄业、转学)生;

12、兵役;

13、赴港(澳、台)定居;

14、失踪。

办理材料

1、夫妻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成年人投靠父母、收养、干部或职工调动(录用)、家属随军、投资兴业、购房、人才引进等人员户口迁出

迁出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

2、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录取、毕业、肄业、转学学生户口迁出

录取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毕业的学生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劳动部门出具的就业证、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肄业的学生凭肄业证明材料;转学的学生凭转学证明材料,以及迁出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公民参军服兵役

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入伍通知书》。

4、公民出国或赴港、澳、台定居

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公民出国或赴台定居的,还需提供公民所获取的定居地定居证明;去港、澳定居的,还需提供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前往港、澳通行证》。

5、失踪人员户口注销

失踪人员的居民户口簿、户主或家属的申请和人民法院失踪宣告判决书。

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由申请人向迁出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迁出申请。

2、受理申请:受理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并进行审核。

3、打印表簿:打印户口迁移证,加盖户口专用章和承办人印章(属注销的无需打印)。在迁出(注销)人员常住户口登记表“何时何因迁往何地”栏内注明迁出(注销)户口的时间、原因,收缴迁出(注销)人员居民户口簿内页。

办理地点

蒙自市公安局东城派出所

地址: 西林寺街3号

电话: (0873)3642376

蒙自市公安局西城派出所(天马路)

地址:天马路79号

电话:0873-3713622

红河州江边林区派出所

地址: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县

办理费用

免征户口迁移证工本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户口迁移证收取的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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